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司法 局
巴中市林业 局
巴中市公安 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
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
首轮首次体检结果及组织补充检查暨委托
考察首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称《考录公告》)和《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能测评结果暨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并组织首轮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的要求,我们于2015年7月21日至25日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应检595人,未在规定时间承办手续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33名、因生小孩经申请批准暂缓安排体检1名,实际参检561名。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在本次实际参检的人员中,杜海等463名参检对象首轮首次体检合格,69名参检对象按规定需作补充检查(其中侯丽玮等7人因处于孕期,缺检部分项目待以后安排补检),29名参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可申请复查24人、不可申请复查5人)。我们将于近期安排补充检查,同时组织对首批体检后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对象进行考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查询及补充检查的对象和安排
首轮首次接受体检的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12:00时前,可由本人用填写体检表所留移动电话通过本公告所附联系电话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首轮首次体检详细情况。
本次体检不合格29名考生(即实际参加首轮首次体检的对象中除列入考察和需要补充检查的对象之外的其余人员)中有5名对象均属于首轮首次体检时至少有一项属于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并于当场、当日安排了复检且结论仍为不合格。因此,按照《考录公告》规定,不再接受复查申请。其余24名(详见附件3)因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合格考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与了首轮首次体检需要补充检查的62名报考对象(详见附件1),请于2015年8月4日(星期二)0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首轮首次体检集中地)集中参加补充检查。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充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体检所需费用于补充检查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二、首轮首次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
对列入首轮首次体检尚处于孕期而体检缺项的7名报考对象,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连同本次考录首轮首次体检合格的463名考生一并列入考察,共计470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考录职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名单详见附件2)。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所设职位的考生,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1、26130002的考生,由巴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6楼1号,联系电话:5260046,联系人:陈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3-26130005的考生,由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77号(恒丰饭店对面)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5268998,联系人:王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6的考生,由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白云台187号304室,联系电话:5286576,联系人:朱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7-26130009的考生,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状元桥街346号,联系电话:5266768,联系人:黄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10的考生,由巴中市农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430号农业大厦408室,联系电话:5269560,联系人:李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3.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2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和合并新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268)合并前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7362,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5.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写字楼(乘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六楼,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6.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和合并新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268)合并前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
7.报考本市所设司法助理员和相关职位(职位编码:2613034、26130044、26130045、26130105、26130106、26130199、26130226、26130239、26130240)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谭女士)负责。
8.报考本市所设森林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6130094、26130267)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4,联系人:汪女士)负责。
9.报考本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职位编码:5130013)的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于2015年8月5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除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工作务于2015年8月15日完成外,其它职位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5年9月底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需补充检查人员名单(共62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2.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考察人员名单(共470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3.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公安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可申请复查人员名单(共24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4.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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