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关于二○一四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首轮首次复查结果
暨考察第三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点击浏览)、《关于二○一四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能测评结果和组织体检的公告》(点击浏览)和《二○一四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补充检查、递补体检结果与组织复查暨考察第二批考察对象的公告》(点击浏览,以下简称《递补与复检公告》)规定,我们于2014年10月24日组织在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非原体检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后复查,应检10名,实检10名。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田海渠等10名参检对象复检结论均为合格,列入第三批考察的对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20号)四(组织实施)条第(七)(体检)关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人选,是否差额由各市(州)确定”的规定,鉴于我市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仅一家,复检需在不低于首检医院等级的非原检医院进行,故确定了本次我市公安招警实行差额体检,其中涉及专业技术职位(编码:26130012,名称:县区公安局专业技术(6),拟录:2名),实行差额体检后,职位排名第3名(何季芮,男,准考证号4872713015429)列入递补体检且合格,被《递补与复检公告》列为第二批考察对象。在该职位排名第1(李鹏飞,男,准考证号4872713015412)于2014年10月24日复检合格的情况下,相应中止对何季芮的考察。
本次体检合格的10名报考对象均列入第三批考察,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负责组织。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第三批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于2014年11月4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
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成女士。
附件:1.二○一四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第三批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共10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2.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
市 委 政 法 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 公 安 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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