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暨
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等
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经网络报名、照片质量检查、统一笔试、加分前公示、统一阅卷评分和按政策加分等规定程序,我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现将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点击进入查询)。
报考我市公务员各职位报考对象按照《考录公告》规定享受政策加分的人员和拟加分情况已于先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点击浏览)。
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成绩数据后,按照《考录公告》规定和公示后情况,对报考我市公务员设置考录职位5238名应试者中的1名报考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并按《考录公告》规定进行了折合成绩计算。
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违纪1科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以0分记。
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已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以“点对点”(凭考生本人姓名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查询(点击进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对象和递补资格复审
在参加了笔试所有科目考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根据笔试折合加分后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
我市2013年下半年拟录67个职位88个名额,进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266名、可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3991名(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
首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职位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将于首轮资格复审结束后尽快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12月31日(星期二)(每日09:00-11:30、14:30-17:30)进行。因首轮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进行的递补资格复审截止于2014年1月2日(星期四)12:00。首轮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分工与地点如下:
1.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1001-2613039044)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3楼12号,联系电话:5220593,联系人:屈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41048-2613056067)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6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3.报考本市各县(区)司法局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2613040045-2613040047)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徐女士)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由此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单位)进行咨询与处理。
列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对象未在规定的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审核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司法局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上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办公楼进行。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面试巴中市巴州区区级部门所有职位及授权组织省管部门考录的部分职位;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面试巴中市巴州区乡镇机关和巴中市恩阳区所有职位(含全市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及授权组织省管部门考录的部分职位。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注意核对所载面试日期是否与所报职位的面试安排日期相符。
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接受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3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需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另行明确或解释。
附件:1.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应试考生笔试折合加分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与可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2.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分职位面试日期安排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3.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前资格复审相关单位地理位置图(点击打开浏览)。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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