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550462257
巴中人才网欢迎您! 免费注册 用户登录 手机端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巴中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巴中人才网 时间:2010-01-04 作者:巴中人才网 浏览量:

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市劳社发[2009]141号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巴中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财 政 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巴中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补贴申报程序,确保就业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巴府函[2009]10号、巴财社[2009]14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向导,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运用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培训和就业相结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达到稳定就业、素质就业和充分就业。

二、职业培训机构认定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职业培训机构自愿申请,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形式,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按照《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巴市劳就函[2008]42号),每2年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未达标的,取消其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创业培训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09]331号)文件精神,具备有2名以上获得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的培训机构,承担创业培训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承担“农村劳动阳光工程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工程”等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再承担同一专业(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

1、建立资格核实制度

用人单位和职业培训机构对吸纳的劳动合同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都应通过资格核实(包括培训机构资格、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人员身份)。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在组织各类培训开班前5日内,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核实备案表》(附件1)一式二份(就业局、培训机构各执一份),到就业服务部门办理资格核实备案手续(一班[期]一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培训。未经核实备案或擅自组织培训的不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递交《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核实备案表》时,必须附以下资料:培训人员花名册(手工台帐和电子表格各一份),培训方案一份(含课程安排计划、授课时间地点、教师、教材使用等情况);用人单位培训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求职的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资料外,还应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培训就业困难对象,还应附就业困难证明(即《登记证》第二页复印件);培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

2、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不定期的抽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教学任务。

3、建立成果验收制度

各地根据实际,逐步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考试题库,确保职业培训考核的公开、公证和公平。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前3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成果验收,并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成果验收备案表》(附件2),由辖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验收。试卷由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教师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享受相应培训补贴。未合格人员继续参加该单位或培训机构的培训,这部分人员并入下一班次一并考核验收。

四、培训操作要求

1、培训人员报名时,职业培训机构应认真核实其《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做到人证对应,严格执行 “实名制”管理。不得用《户口簿》替代《身份证》。原有的《失业证》截止2009年底停止使用。

2、各职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备案培训方案,不得擅自调整,不得缩减教学计划。各类专业(职业、工种)的培训时间,不得低于巴财社[2009]142号文件规定的总课时数。劳动预备制培训不得低于6个月,培训对象的年龄(周岁)在16-20岁之间,不得随意突破年龄限度。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单班(次)培训人数不得超过60人。

3、各级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在确定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具备某种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能力的,不得擅自组织培训。根据市场需要,需调整或增加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的,要报同级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培训。

4、在资金审核程序完成后,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将培训补贴资料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管理。

5、对发现其弄虚作假、骗取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重复申报(含在不同机构申报补贴)的违纪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取消其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并按有关程序提请相关部门追缴违纪所得,同时对培训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

五、培训补贴申领要求

1、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培训结束,通过失业登记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6个月内向失业登记所在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申领补贴时需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由就业服务部门收齐申报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按相应培训专业规定的补贴标准将补贴支付给本人,每季度末,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整理所有资料,汇总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集中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若发现资料不全、培训不真实的,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追回已发的补贴。其补贴资金先由财政部门按照每半年预拨给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每半年结算一次。

2、单位代为申报补贴。培训结束,并考试考核合格, 6个月内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补贴时需到到就业服务部门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机构)申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经就业管理服务部门根据确定的培训合格人数,按有关要求进行核实,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劳动行政部门培训科(股)。

3、创业成功者申请创业补贴。需在培训后一年内创业成功,开业运行一个月时间后,到就业服务部门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补贴申报表》(附件6)(一式三份),经就业服务部门核实,报劳动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就业服务部门并支付给本人。

六、申报补贴所需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报表》、本人《身份证》、《登记证》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申请100%补贴的,应附《劳动合同》复印件。

2、用人单位申请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机构)申报表》、《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核实备案表》、《职业技能培训成果验收备案表》,《 专业培训学员签到表》(附件7)(交付开班签到表一份)、《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享受补贴人员签字名单表》(附件8)、本人《身份证》、《登记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3、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机构)申报表》、《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核实备案表》、《职业技能培训成果验收备案表》,《 专业培训学员签到表》(附件7)(交付开班签到表一份)、《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享受补贴人员签字名单表》(附件8)、本人《身份证》、《登记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毕业证》、《代为申请协议》(附件9)等。申请100%补贴的,还应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创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机构)申报表》、《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核实备案表》、《职业技能培训成果验收备案表》,《 专业培训学员签到表》(附件7)(交付开班签到表一份)、《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享受补贴人员签字名单表》(附件8)、本人《身份证》、《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代为申请协议》(附件9)等。申请100%补贴的,还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创业成功者申请创业补贴所需资料:

《就业困难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补贴申报表》、本人《身份证》、《登记证》、就业困难证明(即《登记证》第二页复印件)、营业执照、个人申报表。有吸纳对象的,还应附从业人员《身份证》、《登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复印材料。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巴中人才网 bzrcw.com】 巴中人才招聘与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电话:0827-5232733,手机:13550462257,18981684588 蜀ICP备09010584号-13 公安备案号:51190202000366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黄家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4栋2单元10楼 EMAIL:443092047@qq.com

ICP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074 人力资源证: (川)人服证字[2023]第1500000223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